三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三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三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三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主任03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市区西外环西侧、102国道南侧科达嘉园住宅小区B号楼B-1-8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红杰0316-*******

服务内容:

1、为招标人开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2、配合招标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开发工作,实现与资金监管系统同步的各项功能;

3、按规定程序为交易双方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及存量房交易买卖合同签署服务;

4、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建立招标人与交易双方资金管理的关联账户,并按规定进行资金存入(包括客户自存、本行贷款资金和他行转账资金及贷款资金等);

5、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办理存量房贷款手续,并将贷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6、按规定程序提供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支付服务:包括交易完成后资金解付至出售方账户,交易撤销后资金中承购方自付部分解付至承购方账户、贷款资金解付至贷款行指定的贷款归集账户、监管资金在监管期间利息划转等;

7、指定专人及时与招标人交接银行帐户信息等材料;

8、首批在市区各行政区核心区域指定不少于一家银行服务网点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并有能力根据业务发展,增设资金监管服务网点;

9、支持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设具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功能的网点;

10、统一服务银行网点专窗形象,实现专窗挂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窗口),增设宣传专栏,解答相关咨询,积极引导客户办理;

11、积极宣传三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银行指定地点

投标报价上限:根据网点数量协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文件放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用于审查。(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提供承诺函);(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4)金融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持: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提供承诺函);(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4)金融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北欣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登记备案。报名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三套。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欣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8月12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年8月18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三河市新东大酒店三层会议室

服务期限:三年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受理质疑电话:0316-*******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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