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企业和合作社进行补助的公示
关于对实施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企业和合作社进行补助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498号)要求,我局结合利通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和《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实施细则》,近日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经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第17次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拟补助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名单及资金公示如下:
1、吴忠市方圆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蟹黄锅巴生产线改造项目拟补资金20万元;
2、吴忠市少武粮油有限公司完成年产*****吨通用粉及其关联产品等级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拟补资金20万元;
3、宁夏宁杨食品有限公司完成年产*****吨辣椒制品调味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补资金20万元;
4、宁夏吴忠市国海粮油有限公司完成食用油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拟补资金20万元;
5、宁夏伊芈福肉食品有限公司完成年新增1000吨黄牛毛肚产品生产技改项目拟补资金20万元;
6、宁夏伊瓶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年产8000吨食用油项目拟补资金30万元;
7、吴忠市利通区灏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了农产品初级加工设施设备的购置,拟补资金25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2日—8月18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裕民西街243号),邮编:******。举报电话:0953-*******。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
标签: 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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