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桃园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镇级文件】桃园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
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执行,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皖安办〔2022〕66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宿安发〔2022〕14 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埇安全[2022]15号)精神,桃园镇认真贯彻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工作目标,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观念,统筹全镇发展和安全,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执行,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创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减少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时间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三、检查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筑施工、工贸企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贸“百日清零行动”、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百日行动”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相结合,做到同向发力、共同推进,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0 个方面:

(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涉及我区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重要措施,省、市安委会具体工作举措以及我区63条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三)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部署开展情况。

(四)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六)区安委会7个督查组对全区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七)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省级挂牌1处,市级挂牌2处)、2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省级挂牌2处)整改情况。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地自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地区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城乡房屋专项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等各行业领域开展的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十)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四、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排查情况,特别是暑期、汛期等特定条件下防爆炸、防泄漏、防火灾、防洪涝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责任领导:崔彪责任部门:镇安委办、镇派出所、各村)

2.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责任领导:崔彪责任部门:镇派出所、各村)

3.消防安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加强对商居混杂的建筑物,老旧住宅,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对超市、市场、旅社饭店、网吧、生产经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的情况。重点检查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铺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责任领导:崔彪责任部门:镇派出所、各村)

4.道路交通。强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特别是农村的危险路段,依法查处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人力三轮车加装机动设备的非法改装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责任领导:王林责任部门:镇交通劝导站、各村)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从事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汛期水利设施等行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同时,加强民房建筑安全管理。(责任领导:邱玲责任部门:镇住建所、各村)

6.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防范及水利安全。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区域,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指导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做好地质灾害群治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落实到人头,有效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重点做好干旱、洪涝、强风、高温、雷电、连阴雨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预报排查整治以及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防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的工作;重点检查水利等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重点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中小型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地质灾害中的边坡、挡土墙、人工池、排洪设施、基础设施、路(街)树、低洼地、临时窝棚、农村危房等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责任领导:沈宗亚陈开乾责任部门:镇国土所、镇水利站、各村)

7、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加强事故防范知识宣讲工作,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懂得避险知识,学会避险技能,不发生安全事故。开展好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防险避险预案,在汛期极端天气发生时学校要第一时间保护师生安全,解决好因极端天气滞留学生的生活保障问题。重点做好防溺水宣传,镇中心校、各村要通过微信群、手机短信、家访、宣传画、横幅标语、应急广播等方式,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进户。各村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沟塘河渠,完善辖区内防溺水警示标志设置,重点水域要配备带长绳的救生圈、长竹竿、竹梯等简易救生设备。合理设置防溺水公益岗位,专司水域巡逻,重点水域可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巡查巡视。加强应急救援,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将救援人员的联系方式在警示标志上公布,一旦接到通报,争分夺秒施救。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要快速出警。(责任领导:王凤君责任部门:镇中心校、镇派出所、各村)

8、有限空间。重点检查养殖业有限空间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培训教育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包括: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记录,作业方案的审批记录,作业现场检测记录,劳保品检测检验记录、应急演练记录及事故管理档案)。是否定期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有限空间风险管理,是否进行有害因素风险分析,作业风险是否有可能导致缺氧或窒息、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危化品(及苯)中毒、爆燃与中毒、其他危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暑、淹溺、灼烫等)评估。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正确配备合格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是否开展应急演练。(责任领导:陈开乾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

9、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群策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旧房倒塌造成的损失,各村书记作为该村(社区)危旧房治理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好应急抢救工作,确保快速响应。镇成立危旧房安全隐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危旧住房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防汛和抢险工作预案,指导各村(社区)危旧房屋安全处置应急抢险工作。对已检查出涉及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督促使用人马上撤离,设置警示标志,并不得出租使用。镇巡查组(包保联系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负责对包保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住房进行巡查、监督和处置。村(社区)巡查组(村、社区两委干部),负责对各辖区内危房的巡查、报告、应急处置。(责任领导:邱玲 责任部门:镇住建所 各村)

10、工贸“百日清零行动”。镇安委办督促辖区内涉及金属冶炼作业安全、粉尘涉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工贸企业对照相应的整治事项,进行自查自改,6月底前报告清零情况;6月底前尚未清零的,必须迅速整改,在8月底前清零。镇安委办对镇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的工贸企业清零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粉6条”、“有限空间4条”未清零且承诺清零不实的,责令在8月底前清零,并依法处罚或进行案件移交,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责任领导:崔彪 责任部门:镇安委办 镇内各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镇党政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紧盯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镇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镇安委办要牵头抓总,经常性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各村,成立综合检查组,在安排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工作指导,认真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履行好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能即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严格按规定做到该停业整顿的要立即停业整顿、该处罚的予以处罚;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登记建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政府、镇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中共桃园镇委员会

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关于成立桃园镇安全生产

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强化全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领导,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桃园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栋(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达(镇党委副书记)

孙祖生(镇纪委书记)

刘少石(镇组织委员)

王林(镇武装部长)

崔彪(镇政法委员)

王凤君(镇宣传委员)

成员:邱德义(镇党政办负责人)

潘丽丽(镇安委办主任)

张喆(镇派出所所长)

张晓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学飞(镇卫生院院长)

雷 军(镇国土所所长)

李虎生(镇财政所所长)

候家伟(镇中心校校长)

汪思雨(镇社保所负责人)

陈家振(镇城建所所长)

苏永芬(镇民政所负责人)

王春荣(镇农经站站长)

王金红(镇文化站站长)

孟 刚(镇水利站站长)

贺 建(镇林业站站长)

冯艳景(镇环保站站长)

汪小领(镇交管站站长)

汪四华(桃园村党总支书记)

陈克学(钱营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凤阳(东坪集村党总支书记)

吴 强(浍光村党总支书记)

江思梅(西杨寨村党总支书记)

孙朝良(桃西村党总支书记)

杨 飞(桃东村党总支书记)

姚秀娟(吕寺村党总支书记)

徐宁宁(光明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

主 任:崔彪

办公室成员:潘丽丽 汪思雨

中共桃园镇委员会

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 方案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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