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门窗工程招标公告
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门窗工程招标公告
寿阳县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寿阳县县城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门窗工程招标公告 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寿阳县国兴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寿阳县县城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门窗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寿采招[2015]001号
二、项目名称:寿阳县县城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门窗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分二包。第一包:I2地块住宅断桥铝合金隔热窗(8616.85m2,采购预算:*******.75元)。第二包:H1地块、M1地块、I2地块乙级防火防盗入户门、楼宇对讲门(乙级防火防盗入户门1180樘,采购预算:*******元;楼宇对讲门24樘,采购预算:96000元。合计1204樘,采购预算*******元)。详见招标文件。
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交货进度要求:以合同相应条款为准。
3、交货地点:寿阳县县城中心区。
四、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门窗生产厂家;(如生产厂家不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可以与具备该资质的安装企业或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企业联合报名);
3、门窗加工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门窗经销商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2月3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寿阳县朝阳街106号财政局东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附公司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联合报名企业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并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4、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时间:
供应商名称
承办人名称
固定电话
移动手机号码
包号
电子信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2月5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
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15年2月5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有关本项目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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