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公司管道(鄂东-上海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公司管道(鄂东-上海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公司管道(鄂东-上海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SH07-FW42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公司管道(鄂东-上海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川气东送管道干线于2009年分批投产,管径1016,设计压力10MPa,其中鄂东至上海地区分布低山、丘陵、平原、沼泽、水网等多种地貌,地形地貌较为复杂,湖北及安徽均为地质灾害大省,江浙沪一带多为冲击平原,发育地面沉降及水毁灾害。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对管道产生的威胁、危害,规范建实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计划2022年对川气东送管道(鄂东-上海段)1013公里干线管道沿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排查,查明对管道干线输送系统安全和运营环境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情况,编制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报告,提出防治规划和措施(人工巡视、监测、治理等)及建议,供川气东送管道公司决策。
2.2招标范围:川气东送管道(鄂东-上海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2.3服务地点:川气东送管道湖北、安徽、浙江、上海共3省1个直辖市管线干线所在地或其他可执行本合同规定技术服务工作的地点。
2.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20天。
2.5标段划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作量、行政区域的因素进行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工作内容 | 备注 |
标段一 | 川气东送管道干线沮漳河阀室-李店阀室区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线路长度505公里,其中湖北境内450公里、安徽境内55公里。 | |
标段二 | 川气东送管道干线李店阀室-上海输气站区段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线路长度508公里,其中安徽境内332公里、浙江境内172公里、上海境内4公里。 |
说明:标段一、标段二兼投不兼中,各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如投标人在前序某一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将不再参与评审。如标段一、标段二在报名截止日后,两标段报名人数均为3家,且投标人名称均相同,则标段二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风险排查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对应项目评估报告或排查报告评审会的审查意见(包括评审时间、主要评审人员和评审意见),时间以报告评审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为水工环或岩土工程或地质相关专业);3.6.2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风险排查类似项目业绩的经验。提供项目业绩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及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业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3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7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接受
3.8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2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在线报名。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
②按本公告4.3规定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
4.3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2 鲁恒 420下载服务费”;
③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联 行 号:102*****6050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2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2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线下汇款)后,将“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pdf盖章版及excel版(见附件一)”发送至shzbzx2021@163.com电子邮箱,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点击报名后,再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4.6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邮箱中将收到服务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7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首页“客服中心”栏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s://bid.zcjb.com.cn/bca/product/dymca/zcjb/caApply.htm
4.8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一份)邮件发送至公告邮箱提出。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改为密码)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2 鲁恒 420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4条款相同。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9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
6.3开标说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开标的形式,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签名时间为10分钟);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报名解锁联系人:刘娜
报名解锁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鲁恒、赵秀梅
电 话:021-310*****131********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分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
1.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达到4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个月;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及以上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西气东输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主体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如实告知招标人。如实告知的,参照本细则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减半计分;未如实告知被评标委员会查出的,评标过程中按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两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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