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中心医院全自动发光测定仪等设备一批 招标公告

江津区中心医院全自动发光测定仪等设备一批 招标公告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采购全自动发光测定仪等设备一批(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275,000.00元)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275,000.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临床检验设备
需求描述:
全自动发光测定仪等设备一批
¥275,000.001(批)¥275,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若为制造商直接询比的,可以不提供授权函;若为代理商询比的,必须提供经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函(可接受二级授权)。)
  •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8-17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8-17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


  •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含配件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已缴的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设备质保金,在质保期到后无息退还。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六)报名方式:

    在报名及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内,供应商将《报名及资料领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完成报名。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悦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联系人:
    蒋臣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自动发光 设备一批 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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