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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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IZB2022028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6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所含内容,其中包括建设复垦耕地
约70亩清理废料整理场地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应谈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
3.3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n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
3.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
晰无亏损。应谈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3.5信誉要求一应谈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云南)网站(http:/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
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确保清晰真实。二无弄虚作假行为。
3.6应谈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谈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3.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持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贵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
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施工负贵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应谈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
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
下列要求:
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
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
内的履约能力。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2日08时00分到2022年08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20284
1碰商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
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碰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应谈人参加本次
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H7B20220284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弥勒市西三镇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一期所含内容,其中包括建
设复垦耕地约70亩清理废料整理场地等。
2.4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计划总投资:约326万元含设计费。
2.6建设地点:弥勒市西三镇
2.7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8采购范围和内容:(1)完成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施工阶
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等:
(2)仅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以
及本项目的缺陷修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的一揽子服务。
(3)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
理工作。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应谈人资格要求
3.1应谈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
3.3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n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
3.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
晰无亏损。应谈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3.5信誉要求一应谈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云南)网站(http:/.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
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确保清晰真实。二无弄虚作假行为。
3.6应谈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谈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3.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持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
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施工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应谈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
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
下列要求:
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贵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
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
内的履约能力。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
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应谈人报名时需携带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4)资质证书副
本):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二楼开
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
地址:弥勒市西三镇
联系人:姜工
电话:1390873711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0873-6160653
日期:2022年8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
地址:弥勒市西三镇
联系人:姜工
电话:139087371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人:曹丽
电话:0873-6160653
电子邮件:2753380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标签: 废弃矿山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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