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R-2022ZCYS026;
2.项目名称: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
3.预算金额:228.9万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榆树市;
4.2采购范围及内容: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包含数字电视发射机备机新频率主备机发射检测监控信源传输设备中央12套广播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4.3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系统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天,施工周期为货到现场后15天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2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拟派出授权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3.8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正常参与投标活动。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交易主体,要遵守我市防疫规定和相关开标、评标评审场所的具体要求,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疫情扩散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1000元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4)2019-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2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721号
联系方式:李东辉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系方式:高明 13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明
电 话:130*****555
2022年8月12日
采购人名称 | 李东辉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榆树市榆西大街72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 ||
采购项目名称 | 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228.****** | 最高限价(万元) | 228.9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项目编号:JLXR-2022ZCYS026;2.项目名称: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3.预算金额:228.9万元;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榆树市;4.2采购范围及内容: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迁移项目包含数字电视发射机备机新频率主备机发射检测监控信源传输设备中央12套广播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4.3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5.合同履行期限:系统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天,施工周期为货到现场后15天完成项目整体交付;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2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拟派出授权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3.8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正常参与投标活动。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交易主体,要遵守我市防疫规定和相关开标、评标评审场所的具体要求,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疫情扩散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8-12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报名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9-02 10:30 | 开标时间 | 2022-09-02 10: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高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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