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26破1号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2022)云26破1号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

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7月19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一案,并指定昆明向平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对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南锰业公司”)的接管情况,为做好斗南锰业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现拟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斗南锰业公司的财务状况与整体价值进行审计和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谈判。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恒胜;注册资金:*****.3941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13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18*******;企业经营范围:锰矿采选、冶炼及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五金、化工机械设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和企业出口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2年7月19日斗南锰业公司下设三个全资子公司。

  1. 资质要求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其中,审计机构的项目指派人员中须有注册会计师;评估机构需要同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项目指派人员中须有资产评估师;审计、评估机构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为3宗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以委托合同、审计、评估报告正本为据);

    3.审计机构拟派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2人,并无信用中国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不良记录;

    4.评估机构拟派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资产评估师不得少于2人,并无信用中国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不良记录;

    三、工作内容

    1.审计工作要求:(1)以2022年7月19日为基准日对斗南锰业公司进行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资产核资、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2)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2.评估工作要求:以2022年7月19日为基准日对斗南锰业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包括可辨识的资产和不可辨识的资产(如商誉)等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次日组织工作人员启动工作;审计机构应配合管理人参与接管,对接管资产的完整性提出意见;

    2.审计报告中的应收账款清单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给管理人;

    4.审计报告须在选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第一稿预审稿,因客观原因导致资料缺失的除外;

    5.审计、评估报告在选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管理人;

    6.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审计内容,届时另行协商。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应提交密封胶装纸文件一式七份,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在竞争性谈判时提交,内容应当包括:

    1.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编入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

    2.报价书:至少应包括审计/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审计/评估人员的资质、团队分工、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取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3.列明主要工作及重点、难点。其中对处理接管难题的方案进行专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因为人员变动导致资料遗失等疑难问题的替代解决方案;对在出具报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向管理人提出工作建议,并协助管理人进行疑难问题处理);

    4.参与办理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及简历,简历须包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有关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以及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等内容。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成交后总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及核心人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均不能更换;

    六、费用

    1.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后与参选机构进行谈判,综合各机构的业绩、服务团队、报价、出具报告的期限等因素,秉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参选机构的报价并非管理人唯一考虑因素;

    2.审计、评估机构为开展审计、评估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项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结算;

    3.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的,管理人有权要求进行补充、调整或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4.审计、评估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管理人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5.参与本次竞聘审计、评估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七、报价方式

    1.谈判申请人的报价需为确定的金额;

    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竞争性谈判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可进行第二次报价;

    3.本项目不设拦标价。

    八、选聘方式

    1.选聘方式:竞争性谈判;

    2.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有意参选的申请人须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9:30至10:00向管理人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10:00开标并进行竞争性谈判。

    3.开标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132号;

    4.联系人:陶静,联系电话:152*****657

    九、其他事项

    1.参与竞争性谈判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竞争性谈判文件;

    2.参与本次竞谈的机构需对本次竞谈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保密,不得以任何途径及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及扩散,如因泄密给相关权益主体造成损失,该机构须负全部责任;

    3.本次竞争性谈判审计、评估分别选聘一家正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

    4.有意向参与竞聘的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破产清算案件的相关事宜。

    5.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承 诺 函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单位作为本次项目的谈判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黑名单”,也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与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客观履职的利害关系:

    四、拟派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且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资产评估师不少于2人,并无信用中国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不良记录: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与谈判文件记载一致,不存在虚假。

    五、根据工作需要和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公告要求准时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审计、评估报告:

    六、同意先行出具专项审计、评估报告,由管理人按照办理案件的进度支付服务费用,不因费用支付时间问题降低工作质量:

    七、所接触到的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以及与本案相关的信息、数据等严格保密;

    八、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解除合同等。

    谈判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审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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