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关于征求《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展清理工作,决定对《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舟科计〔2019〕2号)、《舟山市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舟科〔2019〕12号)予以废止。现就《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科技局。
1.信函邮寄:舟山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1213室,市科技局成果处(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洪瑶,电话:0580-*******。
2.邮件地址:*********@qq.com
附件:《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
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
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发〔2021〕24号)等文件要求,市科技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展清理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2号),提出要构建定位清晰、层次分明、有机衔接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为我市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更好衔接推进省、市一体化体系建设,决定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舟科计〔2019〕2号)。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关于引育“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委人才办〔2021〕3号),市海外工程师统一纳入“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列为海外高工序列,并明确海外高工项目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申报、遴选、验收等工作,故决定废止《舟山市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舟科〔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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