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交叉杆探伤机、车轴车床、车轮车床、轴端智能扳机、钩缓抛丸除锈机大修三次采购公告ZTSYJCGS2022-0286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交叉杆探伤机、车轴车床、车轮车床、轴端智能扳机、钩缓抛丸除锈机大修三次采购公告ZTSYJCGS2022-0286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交叉杆探伤机、车轴车床、车轮车床、轴端智能扳机、钩缓抛丸除锈机大修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28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交叉杆探伤机、车轴车床、车轮车床、轴端智能扳机、钩缓抛丸除锈机大修三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总机辆〔2018〕203号)、《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货车〔2021〕34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车辆设备设计规范》(TB *****-2009)、《数控卧式车床》(GB/T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值》(GBZ2-200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2013)、辽宁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61/T 1061-2017),列出的及未列出检测要求均按国家最新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机车车辆专用设备管理办法》(铁机辆〔2021〕114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无。

4.1总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无。

4.3使用环境范围要求

4.3.1环境温度:最高温度+70℃,最低温度-15℃。

4.3.2接地条件:满足室内、外各种气候条件下的接地要求。

4.4标准设计图纸、电气接线图、设计说明、施工图纸

无。

4.6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中标方需在设备上粘贴设备大修铭牌(含大修年月、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润滑管路及润滑点示意图。

(2)包装:不因包装不良而对产品造成损伤。

(3)运输和储存: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或雨淋等。

4.7其他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5.维保条款:

(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维修产品:委托单位有权要求无偿退货,并且受委托单位须赔偿委托单位全部经济损失。

(2)发生一般质量、工期延误问题,影响生产:必须第一时间将该情况通知委托单位,取得委托单位同意或双方达成其它意向一致。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受委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委托单位全部损失。

(4)导致行车事故:由受委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委托单位全部损失。

(5)其它:无。

6.售后服务及要求:中标方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8小时内给设备管理单位作出响应;对设备管理单位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厂家维护人员须在1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完成。中标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

7.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1)质保期1年。

(2)在质保期内,设备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故障由中标方免费负责维护或更换设备。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之日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时间。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5: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8:00时起至2022年8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5:17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08:30时至09:0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4日09:0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08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7.3立项单位:苏家屯车辆段

技术咨询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151*****886

7.4项目经理:吴经理

电 话:024-******** 185*****526

邮 箱:**********@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09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024-********、024-********、024-********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5

钩缓抛丸除锈机大修

1

*****.******

13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时间:A01、A05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A02、A03包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A04包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地点:苏家屯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合同约定。

,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段 探伤机 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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