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船艇维修费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船艇维修费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船艇因维修工作需要,现以比选采购方式遴选船艇维修项目费用评估服务商,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比选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船舶维修项目费用评估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要求

1.本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8万元人民币(含实施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差旅、查勘、评估、鉴定等相关费用,本项目船舶停泊在平潭东澳码头)。

2.投标人负责中国渔政*****船本次换证检验维修项目全过程的维修项目费用评估。

3.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4.船舶维修项目价格评估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三、评标办法  

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报价相同者,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人。

四、投标报价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

5.具备履行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以上,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所完成的船舶维修评估服务同类业绩合同)。

6.投标报价书(附件3)。

7.保密承诺书(附件4)。  

五、开标相关事项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0:30。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10:30。

3.开标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95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中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 

4.项目联系人:林先生136*****046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受理。上述所有材料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的范本填写,加盖公章后统一密封装订,封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执法船 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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