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部基础设施整修改造设计
上海某部基础设施整修改造设计
上海某部基础设施整修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某部基础设施整修改造设计项目,招标编号:2022-VGBHCV-G1003,招标人为上海某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上海某部基础设施整修改造设计项目
1.2招标内容:上海某部基础设施整修改造设计项目,对“三个中心改造”;办公楼改造;住房整修;道路等附属配套设置进行前几设计平面图,效果图;中期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地坪图、隔墙图、顶面图、立面图、电气设计图、空气新风系统管线图、设计说明、材料表等,并提供现场设计管理协调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9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9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9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3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1.1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投标人也可以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选人公示将在(http://)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7.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某部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许乐、孟莉雯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箱:xule.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联系电话:021-********
异议接收邮箱:xule.sh@chinaccs.cn
7.2异议接收方式
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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