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公司二分吴圩3号路工程项目绿化苗木采购计划任务-绿化苗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总承包公司二分吴圩3号路工程项目绿化苗木采购计划任务-绿化苗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绿化苗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南宁市吴圩镇3号路(原名鹏飞路)工程项目拟对以下绿化苗木等物资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兴玖贸易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吴圩镇3号路

工程造价:*****.94万元

建筑规模:吴圩镇3号路(原名鹏飞路)工程工程为新建城市次干路,本次设计起点桩号K0+033.739,起点与平行于南宁机场高速路的规划路15东段交叉,路线向东南方向延伸,依次与规划路9西段、规划路16、规划路17、友谊路延长线、与规划路18、1号路、规划路15南段,设计与规划路19交叉边缘相接,终点桩号为K2+925.本项目扣除与友谊路交叉口范围(桩号K1+347.469至K1+501.725,共154.256m,道路全线为2.737km。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8月1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2年08月14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苗木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胸径/地径(CM)

高度(CM)

冠幅(CM)

1

秋枫

7-8

350-400

120-150

670

2

红花继木

//

70-80

50-60

640

3

彩叶朱瑾

//

30-40

20-30

658

4

马尼拉草

//

//

//

670

5

树木支撑架




670

6

草绳绕树干




670

7

成品果皮箱




30

8

成品木制园林椅




32

9

种植土换填




m3

290

10

基肥




m3

77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苗木质量要求

1)苗木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要求供货,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拒绝收货。

2)苗木的质量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需方对该产品指定要求。供方保证苗木质量符合需方规定的要求,供方对苗木质量负完全责任;

3)合同所购苗木冠幅、不偏冠、缺失、歪斜,长势良好;

4)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5)植物分枝点合理;

6)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7)苗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

2、土球质量要求: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园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上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胸径测量:一般乔木从植物土球土面处往上1.2米处(若1.2 米处正好是局部肿胀处则以1.2 米处往下正常处为准)测量树干直径;

4、存放时间:苗木挖取后存放及运输时间不能超过 1 天;

5、装车要求及运输:树枝要收拢合适,不能有严重断裂现象发生。科学合理装车,适当装满,不能损坏树皮和树尖,运输途中树枝完整不能断裂、土球不能散开,此为装车基本准则;若遇恶劣气候或长途运输,如夏季高温,装车要避开高温时段,运输途中需采取挡风、避雨、遮阳、保水等保护措施,确保苗木质量。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6、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7、时间限制:所有品种的苗木栽起挖后的24小时内必须送达约定目的地。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供应商对采购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采购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付款时间:需方收到建设单位该项目绿化工程款后才向供方支付货款,供需双方对清结算周期内的账目并完善确认手续后, 需方收到建设单位按照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支付的绿化工程进度款后10天内向供方支付结算确认款总额的 90 %,余款 10 %在项目结算审定后付清。 供方已经知悉项目建设单位向需方支付工程款的条件、进度和期限,需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该项目绿化工程款后,须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给供方。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供应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兴玖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荣基

电话:189*****488

邮箱:*********@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兴玖贸易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


,广西,南宁市,南宁,07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苗木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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