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镇屠桥河幸福河湖项目(配套水工部分)工程招标公告

泰安镇屠桥河幸福河湖项目(配套水工部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镇屠桥河幸福河湖项目(配套水工部分)工程,招标人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七里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迅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安镇屠桥河幸福河湖项目(配套水工部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屠桥河片区

2.1.2建设规模:/m2

2.1.3工程预算47.47万元

2.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7.4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1.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配套水工部分工程主要内容为(由南向北):坝一拆除,余土转运;新建栈桥(宽2m)两座,分别位于现状需拆除坝二、坝三位置;拆建涵洞(2.0×1.2m(宽×高))1座,位于现状坝四位置;新建涵闸(0.8×0.8m(宽×高))1座,位于屠桥河入调向河河口处。

现状木栈道破损处更换(防腐木铺装:南方松或樟子松。木楞:50×50mm南方松,木板25×100mm芬兰木,防腐等级C4.2级)暂列100m2。现状混凝土栏杆(位于屠桥桥和小马桥)更换为石质栏杆,暂列30.24m。暂列工程量施工时按实计。拆除现状坝体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4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所有拟用于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812日至2021年818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视为未报名。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资料费缴纳后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231430分,地点为扬州市迅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98号(万都五金机电城)A幢4021室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七里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迅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98号(万都五金机电城)A幢4021室

联系人:姜工电话:139*****2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屠桥河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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