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技术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QXZC2022-G1-00597)质疑答复书

关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技术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QXZC2022-G1-00597)质疑答复书

质 疑 答 复 书

质疑供应商:南宁索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15号1栋2单元402号房

法定代表人:林家访

委托代理人:廖莎仁 联系电话:186*****860

我单位于2022年8月4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技术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2-G1-*****)项目的质疑书原件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并组织了专家论证,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1:项号3(货物名称:服务器),“9.管理软件:提供服务器管理软件,支持智能备份还原软件,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著作权证复印件,具有独立千兆管理端口,提供BMC+IKVM远程智能管理芯片,支持多国语言,提供用户视窗界面、标准IPMI命令等多种访问方式,对服务器功耗进行精确的实时监测,支持声光、邮件、短信等多种远程告警方式;▲10.支持同品牌的备份还原软件,并提供以下功能:(1)配置高级威胁追溯功能,至少配置对白象一代、白象二代、震网、方程式等90个以上高级威胁进行追溯,提供功能截图;(2)配置威胁可视化功能,配置基于用户网络拓扑和组织结构进行威胁可视化展示,可通过2D和3D两种方式展示网络内终端安全状态,提供功能截图;(3)配置基于NSA/CSS和MITRE ATT&CK两种矩阵模型对行为监控分析,通过查看事件过程、查看NSA/CSS行为矩阵、查看ATT&CK矩阵,进程调用关系图等多个维度对终端行为进行监控分析,提供功能截图”。

参数中要求提供“提供著作权证复印件”、提供功能截图,倾向性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旨在为某一家产品设置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严重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经调研核实,目前业内各主流厂商都是根据自身需要,向权威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各厂商产品的检验项目均有不同,未在检验报告中体现的产品性能,并不能说明该产品不满足该指标要求。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提供著作权证复印件”“功能截图”相关描述。

采购人答复:

1)经市场调研,自主研发厂家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复印件是基本要求。且满足三家,华为(超聚变)、新华三、浪潮、宝德等厂家均有服务器管理软件著作权。

2)对项号3货物参数不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请供应商自查清楚。

等保2.0标准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10功能要求是实际需求,均为软件功能且有三家以上可以满足,华为(超聚变)、新华三、浪潮等厂家均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满足。质疑人所认为参数具有对其他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质疑没有事实依据,产品功能是指把所要求的功能进行抽象的描述,即功能截图并不属于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的一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规章,因此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2.质疑事项2:项号4(货物名称:小间距LED屏),“▲5.支持HDR功能;人眼观看VICO指数在0~1级;通过蓝光无危害测试;通过显示设备显示性能和视觉健康认证”,“▲11.峰值功耗≤490W/㎡,平均功耗≤185W/㎡,通过能源管理认证,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以上技术参数1-11、15-1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参数要求倾向性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旨在为某一家产品设置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严重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经调研核实,目前业内各主流厂商都是根据自身需要,向权威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各厂商产品的检验项目均有不同,未在检验报告中体现的产品性能,并不能说明该产品不满足该指标要求。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通过显示设备显示性能和视觉健康认证”、删除“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

经市场调研,1)视觉健康证书洲明、南京洛普、格视威和鑫眼界企业都具有(查询网址:http://ccc.tirt.org.cn:8211/TIRTCertSearch.aspx)。

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洲明、联建、海康、艾比森等都有。

经了解,能源管理认证并非该类产品一家生产厂商独有,检测报告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检测结果,是核查投标产品是否响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且为了接纳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检测报告未限制送检单位,竞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均可,不存在指定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十六条相关规定,该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3.质疑事项3:项号7(货物名称:控制软件),“14.提供生产厂商自主知识产权的控制软件著作权复印件(支持麒麟版操作系统)或控制软件厂商加盖公章的开放原代码承诺函,支持采购人定制开发没有侵犯知识产权风险”,“▲15.控制台安全性能、理化性能、力学性能要求:(1)需提供满足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及GB*****-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检测要求(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以下检测项:金属件喷涂层:无漏喷、锈蚀;结构安全:无毛刺、起跑、刮痕、疙瘩;金属喷涂层硬度≥2H、附着力≤2级;木质件表面贴面耐干热≥3级、耐湿热≥3级,抗冲击≤3级,甲醛释放量≤1.5mg/L。(2)投标时须需提供符合GB/T *****-2011检测标准 燃烧测试阻燃达到1级的检测报告,其中“最大烟密度”≤60%。(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时须需提供符合GB 6675.4-2014液压铰链的检测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时须需提供抗倍特板板材静曲强度≤200MPa,并符合GB/T *****-2013 4.7检测标准。(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时须需提供符合IEC *****-5:2013粉末SGS检测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参数中要求提供“提供著作权证复印件”、提供功能截图,倾向性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旨在为某一家产品设置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严重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经调研核实,目前业内各主流厂商都是根据自身需要,向权威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各厂商产品的检验项目均有不同,未在检验报告中体现的产品性能,并不能说明该产品不满足该指标要求。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提供著作权证复印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描述。

采购人答复:

提供软件著作权是为项目需要,避免采购人定制开发产生侵犯知识产权风险,且本条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参数,供应商不满足不影响投标,不存在倾向性。

项号7货物参数不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请供应商自查清楚。同时检测报告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检测结果,是核查投标产品是否响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且为了接纳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检测报告未限制送检单位,竞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均可,不存在指定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十六条相关规定,该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4.质疑事项4:项号12(货物名称:指挥终端),“▲12.机箱:标准≤14L立式机箱,配置10个USB接口(前置6个USB 3.2 接口,其中≥2个USB3.2 Gen2)、2个PS/2接口、1个串口、VGA+HDMI接口(VGA非转接);顶置提手可接受三倍重力提拉不易断裂,机箱拐角采用打磨倒圆工艺,顶置电源开关键;考虑产品使用环境情况,投标设备需具备防尘认证(IP5X级别以上)认证,产品通过噪音测试认证且噪声声压≤11.5dB,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认证,针对南方客户的夏季高温潮湿使用环境,产品需要通过湿度运行认证,最高可达40℃和90%RH;(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截图)”,“▲3、配置安全防护软件(1)支持展示跟同品牌下一代防火墙、安全感知平台、上网行为管理,云端SOC平台的联动状态(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支持安全策略一体化配置,通过一条策略即可实现不同安全功能的配置,包括:终端病毒查杀的文件扫描配置、文件实时监控的参数配置、WebShell检测和威胁处置方式、暴力破解的威胁处置方式和Windows白名单信任目录;(3)支持跳转链接至云端安全威胁响应系统,针对已发生的病毒的基本信息,影响分析(客户情况、影响行业、区域分布)、威胁分析和处理建议等(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支持导出针对全网终端的终端风险报告,从整体分析全网安全状况,快速了解业务和网络的安全风险,提供安全规划建设建议;(5)支持本地查杀缓存,具备二级缓存机制:终端侧使用全盘文件缓存,加速本地二次扫描速度,减少对本地虚拟化环境的资源消耗;管理平台侧使用全网文件缓存,加速云查杀速度,减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云查杀的带宽消耗;(6)支持禁止黑客工具启动,包含:冰刃、xuetr、ProcessHacker、PCHunter、火绒剑、Mimikatz的自启动,可以防止黑客攻击;(7)支持对服务器重要目录进行权限控制,仅允许配置的可信进程操作该目录并提供配置指引;(8)支持监控文件,文件可被实时监控,当勒索病毒对该文件进行修改或加密操作时进行处置(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一键式操作对指定终端/终端组进行合规性检查,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剩余信息保护、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对不合规的检查项提供设置建议,并可视化展示终端的基线合规检查结果;(10)构建全网文件信誉库,当一台终端发现某一病毒文件,全网可进行感知并进行针对性查杀,支持处置病毒时选择是否在其它终端上同步处置(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数中要求提供“投标设备需具备防尘认证(IP5X级别以上)认证”“产品通过噪音测试认证”、“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认证”、“产品需要通过湿度运行认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截图”倾向性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旨在为某一家产品设置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严重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有违公平竞争原则。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投标设备需具备防尘认证(IP5X级别以上)认证”“产品通过噪音测试认证”、“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认证”、“产品需要通过湿度运行认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采购人答复:

防尘、噪音、湿度、静电放电等要求均为本项目实际使用需要,经了解,市场上多家生产厂家均有认证,本次证明材料是第三方机构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检测和认证结果,是核查投标产品是否响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且为了接纳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认证材料并未指定认证单位,竞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均可,不存在指定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十六条相关规定,该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5.质疑事项5:项号18(货物名称:无线话筒),“▲1.频率指标:470-510M 540-590M 640-690M 740-790M 807-830MHz 五段(要求满足或优于此性能),调制方式:宽带FM,频道数目:500个频道。(出具满足该参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带8级射频电平显示,8级音频电平显示,频道菜单显示,静音显示;具有SCAN 自动扫频功能,使用前按SET功能键自动找一个环境最干净的频点处停下来,此频率作为接收机的使用频率。(出具满足该参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数中要求提供“出具满足该参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倾向性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旨在为某一家产品设置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严重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经调研核实,目前业内各主流厂商都是根据自身需要,向权威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各厂商产品的检验项目均有不同,未在检验报告中体现的产品性能,并不能说明该产品不满足该指标要求。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出具满足该参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答复:

缺乏参数具有倾向性的事实依据。经了解,广州特控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航宇星舟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等等都有相关产品满足招标技术条款,此参数不具备指向性,并无质疑中所说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检测报告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检测结果,是核查投标产品是否响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且为了接纳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检测报告未限制送检单位,竞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均可,不存在指定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十六条相关规定,该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6.质疑事项6:评分标准,“2.1技术性能分(满分21分)带“▲”号条款每正偏离1项得1分,满分21分。注:针对投标产品的带“▲”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技术参数所要求的图片/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如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技术参数在评分时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图片/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显示的内容与投标人的技术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不一致的,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

质疑供应商认为将带“▲”的条款作为实质性要求之后又在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项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建议删除“针对投标产品的带“▲”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技术参数所要求的图片/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请求:建议修改为:2.1技术性能分(满分21分)带“▲”号条款全部满足得21分,发生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采购人答复:

带“▲”为实质性参数,是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中重要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如能提供优于参数要求,则给予加分;同时为保证潜在供应商所投产品响应参数要求均属实,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该条款设置不作为资格审查不作为准入门槛,不存在差别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指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等相关要求,并无要求实质性参数不得作为加分。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请求不予采纳。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的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该项目采购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青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系统 交通警察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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