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招标公告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招标公告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具有所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企业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物品供应商准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本次招标将选择2-3名合格供应商入库。对于没有列入本次采购范围目录内的,招标人将另以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库中选择供应商;
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供应商评价情况可选择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超过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理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供应营销物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拥有完备的售后服务能力,在芜湖当地需要有供货网点以及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5.投标人需财务状况良好,无偷税、漏税及不良信用记录,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投标人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采购;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并严格按顺序装订
(一)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概况(经营状况、财务实力、诚信记录、信用等级、服务能力等)。
(二)商品种类清单报价表
详见附件: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商品种类清单报价表
清单必要说明:
1.投标人根据商品种类清单报价表,严格按照清单规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等进行报价,并在清单中注明报价是否含税及开票税率;
2.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选择规定品牌中更高规格产品。
3.每个项目中有多种品牌选择的,投标人仅选用一件满足要求的商品报价,详细描述该产品的参数。
注意本次招标价格仅是评选因素之一,产品质量、品牌、服务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三)服务方案承诺
本行目前下辖43个营业网点,其中,市区内16个支行、23个分理处(分理处归支行管辖),繁昌区1个支行,湾沚区1个支行,无为市1个支行,南陵县1个支行,网点分布情况在本行网站公布(http://www.whyzrcb.com/gybx/jgwd.htm),物品需求频次为每月2-3次。根据以上实际,投标方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具服务方案,并作出相应服务承诺:
1.同类型服务案例。投标方需提供至少3个以上同类型服务案例(项目合同复印件)。
2.物品配送能力。投标方合理选择以下两种配送方式的一种,并就配送响应作出承诺:
(1)物品直接配送至相应网点(含支行和分理处);
(2)物品配送至支行;
同时须承诺物品送至本行工作人员指定位置。
3.物品配备时限承诺。投标方需承诺,每次在接到本行采购清单后,能够在几天内配送到位。最长不得超过5个自然日。入围后将以招标文件中承诺配送时间,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达不到承诺时间,将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售后及应急服务承诺。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服务承诺及应急处理方法(如应急采购方案、专人对接服务、假货处理、残缺品更换等承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方应分别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密封条必须包含:项目名称、投标方的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联系手机、递交标书截止日前不能启封字样。
3.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正面和封口及密封条骑缝处应加盖投标方印章。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单位不承担投标错放文件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方。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之星301号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张娣,139*****892。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下午17:30前。
五、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应文件作废:
未密封、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逾期送达、或字迹模糊视为无效文件。
2.严禁我行员工的近亲属参与我行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方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作流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相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本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为初步入围单位,本行还将与入围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若入围单位不能满足本行相关需求的,本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
6.二次谈判结束后,若中标单位符合本行需求,本行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具体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行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按年度组织供应商评价,对于评级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本行有权将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封面格式
正本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营销物品(非食品洗化类)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供应商:
二〇二 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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