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紧急救援协同救治指挥调度系统(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医疗紧急救援协同救治指挥调度系统(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13阅读次数:】
泰安市医疗紧急救援协同救治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医疗紧急救援协同救治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370.465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是建设数字程控交换平台子系统、CTI/IVR/数字录音/电话会议桥子系统、急救受理调度子系统、急救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子系统(质控)、地理信息子系统等,系统须基于安可产品开发设计,满足安可适配要求,涉及的信息资源纳入市财务数据资源体系统一管理,与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共享,数据向市大数据平台进行汇集,系统采购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和数据资源等按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管理,归建设单位所有。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泰安市医疗紧急救援协同救治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泰安市医疗紧急救援协同救治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
后续服务:若有需要,配合招标人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验收标准:合格。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5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急救指挥中心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卫生大厦8楼
联系人:寇哲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和园喷泉广场2-2
联系人:刘红 联系方式:176*****166
附件: 需求方案.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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