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投商务楼艺术灯具采购及伴随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投商务楼艺术灯具采购及伴随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投商务楼艺术灯具采购及伴随项目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城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艺术灯具采购及伴随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投商务楼艺术灯具采购及伴随项目 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40万元。 3、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投商务楼艺术灯具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及维保等售后服务,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或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代理商。 2、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或发现以上问题,或发现卖方名不符实,或为联营、挂靠性质,买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合同内容。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22日12:00时至2014年12月29日18:00时前携《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联系人:王芬干,联系号码:****-********,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八、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 0000 0000 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货物采购与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翟明轩联系人(签章):丁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366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章) 二O一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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