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采种基地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胡杨采种基地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额济纳旗胡杨采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额济纳旗财政局(额财购准字(电子) [2014]00069号)文件批准采购,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额济纳旗林业工作站
二、项目编号:AMFY-CG-2015-001
三、项目内容:
1、额济纳旗胡杨采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本项目采购:农林产品检验检测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1.6万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2、设备供货及安装工期:计划供货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至3月19日,计划设备安装完成日期为:2015年3月28日,供货及安装完成周期为4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或销售农林产品检验检测设备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质文件: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额济纳旗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复印件(须在报名有效期内)
4、以上证件及资料缺一者不予受理,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报名时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上述资料一套作为资格审查。开标时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 2015年1月9日至1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额济纳旗生态广场西楼一层106室,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资料费、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额济纳旗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进账确认单回单送至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报名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进行交付。开标后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收 款 人 额济纳旗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额济纳旗支行
账 号 ****************5
行 号 ********671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2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额济纳旗林业工作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 浏
联 系 电 话:159*****81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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