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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医院PACS系统升级改造、存储双活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连江县医院PACS系统升级改造、存储双活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连江县医院PACS系统升级改造、存储双活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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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医院
乙方:深圳文哲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ZHTZB[TP]*******的连江县医院PACS系统升级改造、存储双活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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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中山路46号;
4.3交付条件: 符合谈判文件验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遵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应根据附件中的参数、数量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软件系统及配件产品; 6.1.2甲方与乙方一同对软件系统、配件产品进行验收,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要求验收,并确认验收结果; 6.1.3如验收未能通过,乙方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问题解决后,甲方与乙方再次组织验收工作。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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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0 | 项目通过验收后,成交人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及验收合格证明,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80%的合同款。 | |
2 | 15 | 系统正常运行6个月后,成交人提供正规等额发票,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15%。 | |
3 | 5 | 系统正常运行12个月后,成交人提供正规等额发票,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终结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 10.1.2 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05%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任何一方中途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2)软件要求提供一年的质保期; (3)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系统提供商现场到达响应时间为4小时,维修工程师应提供365*24的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 (4)维护期内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等多种方式的技术支持,全方位响应需求。要求投标人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排除错误。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乙方服务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内到达甲方现场提供服务; (5)售后服务包括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连江县医院 | 乙方: | 深圳文哲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连江县凤城镇中山路46号 | 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可园社区育苗路7号万河丰工业园厂房A栋416 |
单位负责人: | 郑宇韬 | 单位负责人: | 张美琴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黄依杰/0591-******** | 联系方法: | 189*****00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37*****010******* |
签订地点: 连江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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