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商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商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商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ZB-2022-CGJ018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商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商务用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5门7座商务用车2台,参数详见文件。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2、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
3、投标车型必须是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VI标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型的参数信息表;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9日16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合格产品相关材料和产品参数表(鲜章);
原厂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地点为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地点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199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昕联系电话:0431- ********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99号
联 系 人:马跃 联系电话:199*****709
标签: 商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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