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溪新港黄泥斗至东庄段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招标公告

合溪新港黄泥斗至东庄段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招标公告



长兴县合溪新港黄泥斗至东庄段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合溪新港黄泥斗至东庄段治理工程,浙江省水利厅批准建设(浙水河[2014]33号),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长兴永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长兴县合溪新港黄泥斗至东庄段治理工程,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约3.977km。主要包括新建护岸和堤防、河道拓浚等工程,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3000万元。
本标段(I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范围为桩号堤防左0+000~左0+990.37、堤防右0+000~0+997.40、H0+000~H1+007.82 和桩号堤防左1+995.46~左3+630.06、堤防右0+997.4~2+007.73、H1+996.06~H3+997.31,该范围内的新建护岸和堤防、河道拓浚等。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600万元,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会员单位从2015年1月19日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每标段售价300元,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4.2 非会员单位于2015年1月19日起至2015年1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到到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40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图纸及资料。
4.3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永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长兴雉城街道县前东街  地 址: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李 工 唐工    联系人: 盛 工    
电 话:135*****855****-*******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备案:长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 年1月16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3年(自201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其他要求: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1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其他要求: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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