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丰宁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丰宁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复号:承发改农经【2022】389号,核准号:承发改招标核字(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 标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名称:丰宁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最高限价:1041.883万元建设地点:1、小流域治理工程分布在:选将营乡选将营村、杨木栅子乡黑牛山、南关乡长阁村、汤河乡中沟门、胡麻营乡吴营村、石人沟乡河北6个乡镇6个行政村。2、水源工程分布在:凤山镇、四岔口乡、土城镇、大阁镇、黄旗镇、开发区、汤河乡、波罗镇、西官营乡、将军营乡、选将营乡、小坝子乡、大滩镇、胡麻营乡、五道营乡15个乡镇的20个行政村。3、节水灌溉工程分布在:凤山镇、四岔口乡、土城镇、大阁镇、黄旗镇、开发区、汤河乡、波罗镇、西官营乡、将军营乡、选将营乡、小坝子乡、大滩镇、胡麻营乡16个乡镇的21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小流域治理工程19平方公里、水源工程45处、节水灌溉工程60处。工期:计划总工期:1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5 15:00至2022-08-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6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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