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手持电台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手持电台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手持电台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08-16 至 2022-08-18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手持电台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手持电台采购(二次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手持电台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5,000.00
最高限价(元):765,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区大队采购350兆数字通讯终端设备手持台,是沈阳市公安局2013年投入使用的公安专用数字集群通讯TETRA系统,是公安民、辅警有效开展日常警务,执行各项重大安保活动、警卫任务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通讯保障,现拟购置手持电台150部,共计76.5万元。

二、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数字集群基站辅助控制信道,支持第1、2、3类型小区切换,支持四时隙捆绑分组数据业务,支持沈阳市公安局现有350兆数字集群网络管理系统对手持台的GPS开关功能,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它要求:基本业务:组呼、紧急呼叫、个呼(半双工)、个呼(全双工)、电话呼叫(PABX/PSTN)、DTMF、广播呼叫、状态信息、短数据、电路交换连接、分组交换连接、小区重选;补充业务:呼叫方显示、讲话方显示、缩位拨号、短信存储转发、多网络选择、自动网络选择、优先级呼叫、预占优先呼叫、扫描组、扫描优先级、迟后进入、发射禁止、组呼控制权转移、环境监听、慎密监听、动态重组;安全业务:鉴权、遥毙和复活;支持直通模式。

2.采用TETRA标准技术体制;

3.工作频段:351-356MHz/361-366MHz;

4.信道间隔:25KHz;

5.输出功率:≥1W;

6.静态参考灵敏度:不劣于-112dBm;

7.动态参考灵敏度:不劣于-103dBm;

8.同频抗干扰性:C/Ic优于19dB;

9.邻道抗干扰性:C/Ia优于-45dB;

10.阻塞电平:-40dBm(偏离标称接收机频率50~100KHz);

11.手持台小巧美观、便于携带;

12.每部手持台随机配备可充电电池(容量≥1880mAH)和1部充电器;

13.防水/防尘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6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4.抗震动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6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5.防冲击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8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6.支持接入鉴权功能;

17.支持WAP查询功能;

18.内置GPS接收设备,能够实现GPS定位功能;

19.支持500个汉字以上的中文短信功能;

20.通过软件升级,支持转发器功能;

21.操作界面为全中文,并可由用户自定义的按键功能;

22.必须入沈阳市公安局无线数字集群网,现场安装调试。

23湿热适应能力满足 GJB 367A-2001 要求。

24.支持远程写频。

25支持数字集群基站辅助控制信道,支持四时隙捆绑分组数据业务。

26.支持数字集群基站辅助控制信道,接入鉴权、wap查询数据业务。

27.支持第1、2、3类型小区切换。

28支持辽宁省公安现有350兆TETRA数字集群网络管理系统对手持台的GPS开关功能。

29支持与辽宁省各地市公安350兆PDT数字集群终端的个呼、组呼、短信功能。

30支持接入沈阳市公安局现有TETRA数字集群系统,支持从TETRA制式通过软件升级平滑升级为PDT标准制式。

31支持接入沈阳市公安局现有TETRA数字集群系统,在网管系统中支持统一配置管理、用户管理、故障管理等功能,与全省公安350兆数字集群系统用户(沈阳、大连市局为TETRA通讯系统,其他市局为PDT通讯系统)的个呼、组呼、短信、状态信息互通,并完成写频入网和测试工作。

三、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必须是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应为全新产品,负责送货上门,负责所供货物的安装与调试。

2. 投标报价为沈阳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在本项目履约期间,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维修或更换,自履约之日起两年为质保期,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未能按照其投标承诺执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顺延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时间,和延长质量保证期的处罚。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物全部供应,验收合格提供验收报告并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唐轩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
地址: 大北关街36-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新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东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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