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河东地区)净水厂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河东地区)净水厂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12: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河东地区)净水厂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河东地区)净水厂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市、县资金及企业融资贷款解决,项目法人为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在已建净水厂的基础上再扩建1.0万m?/天的水质净化处理能力设施,设施分为2组,单组处理规模0.5万m?/天,扩建后水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5万m?/天。
招标范围:新建净水厂工程、高仁乡农村供水改造工程及信息化工程等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中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平罗县河东片区3乡镇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0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 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机构,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电子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5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6.2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等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罗县玉皇阁大道与西环路交汇处丽都家园1幢12号商铺
联 系 人:焦健
电话:09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 王芬
电话:0951-*******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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