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RS闽招字[2015]001号 | 开标时间:2015-02-1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长乐市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RS闽招字[2015]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莲心溪整治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2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乐市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长乐市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乐市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 2.2.工程建设规模:莲心溪整治工程主河道总长1520m(其中桩号K0+000~K0+700、K0+900~K1+200为新开河道,K0+700~K0+900段结合该处公园规划另行组织实施;桩号K1+200~K1+720为老河道治理);整治莲心溪支流总长260m。项目总投资约7997.96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7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 设计单位:河海大学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主要负责人 ①项目经理资格: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派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项目副经理资格: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应由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的企业)派出,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5 年1月19日至2015 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费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长乐市莲心溪整治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为财政局账户,保证金退还的时间以财政局按规定办理的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整(¥80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时,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含退保收据、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单独用密封袋密封装好,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8.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西洋中路13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甘棠宫5幢606 邮编: 363000 ; 电话:132*****540 联系人: 王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22 5700 0000 0314 56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长乐市莲心溪整治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10、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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