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镁一体化金属镁装置区闪蒸分离罐和冷凝液冷却器招标公告
金属镁一体化金属镁装置区闪蒸分离罐和冷凝液冷却器招标公告
汕头供电局2015年度基建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广电计【2014】22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汕头供电局2015年度基建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范围包括主网、省投配网等基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3 月 20 日,计划完成日期: 2015 年 12 月31 日。具体工期详见合同。
2.4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省、网公司基建工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委托单位要求开展汕头供电局2015年度主网、省投配网等基建工程的地基检测、桩基检测、基础实体检测、上部结构检测等检测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交成果文件,配合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答疑、补充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实施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下达的任务及要求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下调整后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具备经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证明并颁发CMA认证合格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记录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3号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认证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自行下载)。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 2015 年2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6 开标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71号 地 址:广州天河黄埔大道中199号1511室
邮 编:515041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 人: 袁回波
电 话:****-******** 电 话:***-********/135*****871
8.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2015 年 1 月 16 日
公告附件
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
1、投诉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71号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传真:****-********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投诉内容及时限
3.1.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3.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3.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3.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4.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4.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6、投诉书格式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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