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鼓楼路200号

建设单位: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总占地面积2328.45平方米,日门诊量约450人次,设置床位100张,建设有门诊楼及住院楼、办公楼、宿舍楼及其它医院附属设施。下设基本医疗服务区、公共卫生服务区、中医药服务区、行政办公区。基本医疗服务区下设儿童保健科、外科、皮肤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眼科、消毒供应科,遗传筛查科住院部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已建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涉及土建施工。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未发生过严重环境污染行为,未受到环境投诉,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接受,且施工期环境影响已消失。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少量废气、垃圾桶、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池体为地埋式,池体封闭,污水处理站通过每天对污水处理站池体封闭后的排气口投加除臭剂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产生的少量废气经空气稀释后自然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

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产生量较小,在大气环境中自然扩散,对周为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医院食堂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要求。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化验室酸性废水收集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总排口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备用发电机、空气压缩机、水泵、油烟机、空调排风扇及风机产生的噪声,医院人群活动噪声及车辆噪声。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类标准。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泔水等)、隔油池废油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化验室废试剂盒、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泥等。

生活垃圾收集于生活垃圾收集桶内,由环卫定期清运处置。

厨余垃圾(泔水等)、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化验室废试剂盒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

5、环境风险

①对柴油进行限量储存,储存区严禁烟火;

②风险物质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配备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③设置专人对物品进行管理,定期检查,防止储存设施破裂发生泄漏;

④危险品应分开单独存放,严禁和其他可燃或助燃物质混合存放;

⑤物品存放区域应做到防泄漏、防盗、防丢失。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6月1日至15日,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审批科

邮编:******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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