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基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东市基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基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15 至 2022-08-22
撰写单位: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丹东市基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基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丹东市基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68,118.00
最高限价(元):1,568,118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1.1项目背景

当前,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本土感染患者时有发生,疫情防控工作成为常态化。根据丹防疫经发指办[2021]90号文件要求,我市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村卫生室,疫情防控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需建立患者就医管理监控制度。

1.2项目目标

视频监控数据采用集中存储方式,所有存储设备租用IDC机房托管,前端摄像头部暑在诊所相关医疗机构,通过现有卫生网将采集到的视频数据传输到IDC机房。卫生健康部门可以通过卫生网,将存储中的视频图像通过电脑进行播放,保证能满足28天医患者影响信息可追溯的需求。

1.3建设内容

1、监控摄像头投资

在村卫生室入口配置一个高清监控设备,采集就医患者影像,监控摄像头:200万1/2.7CMOSICR 红外阵列半球型网络摄像机864台。

2、存储配置

按864个基层医疗机构,每个机构1个200万摄像头测算,存储空间需能满足28天医患者影响信息可追溯的需求。

3、电路配置

现有卫生网的基层医疗机构原有773条线路速率需保证20M宽带速率。

新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约91个,线路宽带速率保证不低于20M。

中心点需要2条3G带宽专线。

1.4项目说明

本项目前端设备采购安装、中心点专线及前端电路费用由县(市)区政府按配置标准承担,集中存储设施建设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最终额度以项目结算金额为准,成交供应商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签署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2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超
电话: 024-********

标签: 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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