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脂工业大道道路公摊绿地平整工程绿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树脂工业大道道路公摊绿地平整工程绿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左市工业区树脂项目工业大道道路公摊绿地平整工程已由 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崇工信函【2013】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全凤村
建设规模:公摊绿地约宽29米长260米,平整坡度从工业大道边高程132米向树脂项目用地边134.5米
合同估算价:约230.57万元
要求工期:4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土石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投标人为已入选崇左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月 16 日至 2015 年 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由其委托专职投标员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10)“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查询记录原件;(11)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2 月 10 日 时 10 分,地点为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全凤村 地 址: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
大厦6楼609室
邮 编: 532200 邮 编: 545001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钟工、罗工
电 话: 186*****860 电 话: ****-******* 189*****46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dycf@163.com
201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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