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和哈尔滨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和哈尔滨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和哈尔滨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为: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和哈尔滨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TC-HW-2022-103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和哈尔滨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办公家具,包含班台、班椅、会议桌、沙发、屏风卡座等家具,具体详见《采购一览表》。 1.2 本次招标类型、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3 服务期限: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且和合同上限金额偏差较大,则经合同双方对“延长合同有效期/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标的全部履行完为止” 事宜协商达成共识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最长延长至合同上限金额执行完毕。 1.4 质保期:6年及以上(以投标人实际承诺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中标单位数量:1家。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668万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同类项目(办公家具、宿舍家具或酒店家具)的相关业绩,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且单个业绩金额高于(含)500万元。 注: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应于2019年以后),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及发票,单个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低于500万元不纳入统计 。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要求:合同关键页需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未明确金额的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扫描件; ②发票要求: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一致,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一致;发票为有效发票,未冲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描述清晰且与合同采购标的一致;发票金额等于或小于合同/订单总金额。应提供发票扫描件及官方平台查验截图,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方可计入有效业绩(提供的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金额/框架协议订单总金额60%(含)的,以合同总金额/框架协议订单总金额计算业绩;提供的发票金额小于合同总金额/框架协议订单总金额60%的,以实际发票金额计算业绩);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缺失或未与业绩情况表一一对应,视为未提供。 2.4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保证对其提供的办公家具设计方案及其制造工艺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对由此引起的第三方权利要求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2.5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投标人具备本次货物招标相应的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星级认证证书及售后服务管理师1人(提供售后服务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所提供人员必须为参选单位员工,须提供近4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6产品质量要求: (1)供货产品质量要求:须承诺中标后所提供所有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环保要求,且不低于《采购一览表》中对应各项产品的参数指标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2)提供样块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样块及样块对应检测报告。 A)样块内容:20cm×20cm贴木皮油漆样块、20cm×20cm一级冷轧钢板喷漆样块、20cm×20cm×2.5cm三聚氰胺板样块、一套五金件(饺链、三节静音滑轨和锁具各1个)、20cm×20cm工位椅布面、20cm×20cm高密度海棉样块。 B)检测要求:提供对应样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须为省部级以上(含)权威检验机构出具;提供可查询真伪的方式,不限于二维码、网站链接等;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C)质检要求:
D)质量承诺:承诺所提供样块质量不低于出具检测报告的送检产品质量,且后期所提供成品各组成单元的同类产品质量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提供样块质量。(须提供承诺函) 2.7企业信誉: (1)投标人须提供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 (2)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2.8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黑龙江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00秒至2022年8月22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不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在线缴纳)。 线下支付缴纳标书款账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5.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6.1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6.2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办理 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办理CA并确保其有效,用于编制投标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无需CA。 CA办理流程: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选择“手机CA申办”或“实体CA申办”,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身份左侧菜单“操作手册”。 6.3操作咨询 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9.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比德平台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bdebid.com。 7.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伊春路K9号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西金大厦8层810 联 系 人:/联 系 人:田伟娜、 电 话:/电 话:139*****971 传 真:/传 真:01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63.com">xhzb********@163.com 网 址:/网 址:www.xhtc.com.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 |
标签: 综合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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