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德曼压缩机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空气压缩机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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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500台空气压缩机项目

慈溪市匡堰镇泰裕路189号

宁波德曼压缩机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设备:全自动酸洗磷化线1条,全自动硅烷化线1条,手动喷漆线1条(设1个喷台、3把手动喷枪、1个烘房)、半自动喷塑线2条(1条线设2个喷台,1条烘道,每个喷台1把手动喷枪;1条线设3个喷台,1条烘道,每个喷台1把手动喷枪)、台式等离子切割机1台、数控切割设备1台、坡口机1台、四辊卷板机1台、数控折弯机8台、攻丝机3台、电动打磨机4台等,加热采用管道天然气,喷漆采用油性漆,喷漆废气拟采用脱附催化燃烧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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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喷台水帘废水、水喷淋废水、硅烷化处理线废水、酸洗磷化线废水及碱液喷淋废水等)分别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该区域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脱脂槽,不外排。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等要求落实酸洗槽架空以及车间地面防腐、防渗、防混等措施。

3、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喷漆线密闭运行,喷漆废气(包括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等)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要求,其中NOx和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下料废气、焊接废气分别经有效处理后排放;酸洗酸雾废气、打磨废气分别经收集、除尘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厂区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实墙封闭,同时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桶、废酸、磷化槽渣、废水处理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皂化液、硅烷化槽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对各种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邮箱:**********@qq.com

通讯地址:慈溪市逍林镇林西路139号203室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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