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2015年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清远供电局2015年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清远供电局2015年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2015年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清远市
2.2服务招标范围:清远供电局2015年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对清远供电局调度大楼、新调度大楼及管辖的七星岗生产基地、凤城电力村(办公、生产区)、连阳留守处、清远供电局物流中心、佛冈物流中心仓库、清新太和物流仓库和77个变电站多个工作地点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项目建设概况:对清远供电局2015年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招标。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3.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2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清远新城4号区御福名居A栋501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如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资料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提供从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装订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所有条件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3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诉和受理:详见《附件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8号
联系人:郭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801室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盖章)
日 期: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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