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
招标代码:********150167 建筑工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改造工程已由市有关部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甜水镇
2.2合同估算价为2900万元。
2.3招标范围:考试场地路面改造、待考大厅及考试评判监控室、电子评判设备、考试场地附属设施及软件
2.3工期要求:2015年 2 月15 日开工至 2015 年5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0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含)级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含)级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含)级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含)级以上]资格、项目经理班子组成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合同、养老保险、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及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3.5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年1月16日至 2015年1月25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2月5日14时00分,即开标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邮编: 124100
联系人:程亚民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大洼县汽配城院内
邮编: 124200
联系人:王紫轩
电话: ****-*******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号:********0149
联系人:高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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