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中韩示范区2022-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三次)
[社会代理]中韩示范区2022-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三次)
项目概况
中韩示范区2022-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FW09;
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2022-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万元;
采购需求:本采购期限内预估污泥产生量为6000吨,选择1家服务单位对中韩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达到以下任意一项条件,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终止。
1、服务期满;
2、预算金额190万元使用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污泥处置等相关内容,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污泥运输、处置及产品去向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规定。
4.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本项目谈判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接受网络获取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要求将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tianyujls@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合法有效的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提交方式请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户伟杰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1栋
联 系 人:赵士民
联系电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1栋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韩示范区2022-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9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预算金额:190万元; 采购需求:本采购期限内预估污泥产生量为6000吨,选择1家服务单位对中韩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达到以下任意一项条件,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终止。 1、服务期满; 2、预算金额190万元使用完毕。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污泥处置等相关内容,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污泥运输、处置及产品去向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规定。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2-08-16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接受网络获取谈判文件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接受网络获取谈判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8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08-24 14: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08-24 14:30 |
地点 | 接受网络获取谈判文件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赵士民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标签: 置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