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发改【2013】118号)批准,各项手续已完备。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广场建筑及相关附属、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①站前广场:位于汕尾火车站南面,规划红线用地约39600㎡,总建筑面积约38500㎡。采用立体两层布局,上层为人行广场,下层为长途车、公交车、出租车和社会车辆接驳场站等相关配套设施。②城市主干道:自汕可路至纵三路长约1100米,总宽60米的站前横路;其中,站前横路包括车行隧道全长约505米,隧道结构高度约7.4米,净高约5米,宽约21.5米;自站前横路至站前横二路长约250米,宽100-80米的站前路。③城市次干道及支路:自站前横路至广场西路长约170米,宽24米的纵一路,自站前横路至广场东路长约150米,宽18米的纵三路;自站前横路至纵三路长约450米,宽18米的广场东路;自汕可路至站前横路长约410米,宽18米广场西路(改造);长约610米,宽约5-11米的应急通道。工程总造价暂定3亿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建筑及相关附属、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工期和开、竣工时间:计划建设工期为 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2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8 月 26 日;
2.6 资金来源: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报名申请,只有通过报名资料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两项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5年 1 月 19 日至2015年 1 月 23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
5.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5投标申请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6投标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7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一请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
5.8投标申请人须在201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中标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9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最近三年经过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且近三年(2011-2013年)年末净资产均满足资质标准相关规定,提供2011、2012、2013年审计报告原件核查。)
5.10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基本要求:挖掘机4台,汽车起重机2台,履带式起重机2台,推土机3台,压路机2台,物料升降机4台,自卸车6台,砂浆搅拌机3台,发电机组2台,全站仪2台,经纬仪2台,电焊机4台,以上机械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出租方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出租方机械权属证明材料(提供机械发票复印件),投标申请人自有机械数量不得少于上述基本要求的50%,提供自有机械发票复印件;
5.11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基本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2名,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1名,电气工程师1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5名,施工员5名,质检(安)员3名,造价员2名,材料员3名,资料员2名;(拟派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上岗证(或管理手册)(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如有)、身份证、最近半年或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
5.1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获得过由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上述(5.1-5.12)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资料不齐全、没有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或经查询,所递交业绩材料、机械发票、人员证件等报名资料中含虚假、伪造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报名资料符合性审查。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凡通过报名资料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时间:2015年 1 月 19 日至2015年 1 月 23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卫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 137*****829、135*****018。
7.2 投标文件递交办法:递交时间2015年 2 月 13 日上午 9 时至 10 时、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13 日上午 10 时、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13 日上午 10 时,递交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8.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二请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
8.2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法定媒体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汕尾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区通航路海关大院内市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五楼
国资委103室
邮政编码: 516600 邮政编码: 51029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卫先生
电 话: ******* 电 话: 135*****018
2015年 1 月 1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致:汕尾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投标工作,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以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以挂靠、承包或变相挂靠非法转让,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且在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
本公司如果违反上述保证,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介绍信原件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投标申请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投标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
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合同(协议书)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9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最近三年经过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基本要求:挖掘机4台,汽车起重机2台,履带式起重机2台,推土机3台,压路机2台,物料升降机4台,自卸车6台,砂浆搅拌机3台,发电机组2台,全站仪2台,经纬仪2台,电焊机4台,以上机械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出租方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出租方机械权属证明材料(提供机械发票复印件),投标申请人自有机械数量不得少于上述基本要求的50%,提供自有机械发票复印件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基本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2名,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1名,电气工程师1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5名,施工员5名,质检(安)员3名,造价员2名,材料员3名,资料员2名;(拟派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上岗证(或管理手册)(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如有)、身份证、最近半年或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获得过由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原件核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核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没有要求原件核查的只需提供相应资料。
3、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单独递交。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4、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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