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荷泗河(荷泗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区荷泗河(荷泗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梅县区发改审[2014]119号批准,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梅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梅县区荷泗河(荷泗段)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梅县区荷泗河(荷泗段)治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梅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三、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

四、项目概况:

整治河长8.8 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总长6.0km,河道清淤17.5万m3,河道清障21.1万㎡。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除中央和省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治理河道全长8.8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总长6.0km,河道清淤17.5万m3,河道清障21.1万㎡。预算造价建安工程费约1500万元。(详见设计、预算文件)。

3、施工工期:为365天(日历天),自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止。

4、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证明复印件;

(5)拟派的水利类造价工程师身份证、造价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证明复印件;

(6)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与投标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2011年1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单项投资1000万元以上),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时间以验收证明书或验收鉴定书为准);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

(9)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10)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到现场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11)提供由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捌佰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2、信誉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 标 人(盖章):梅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梅州市彬芳大道52号深梅友谊大厦101房(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

日期:2015年1月 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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