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巡护系统(第二批)招标公告

关于森林巡护系统(第二批)招标公告

一、采 购 人:灵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森林巡护系统

三、项目编号:灵政采【2015】004号

四、采购货物的说明

根据市天保办函[2014]3号晋中市天保办关于《灵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国家公益林结余资金与2014年度天保、公益林建设专项资金捆绑实施的请示》批复的函我单位现需建设全县森林资源管护巡检系统,对全县集体聘用管护员配备定位手机。根据省林业厅和省移动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采购128台定位手机,计36.864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山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晋天保函[2014]6号《关于加快全省森林管护GPS巡检系统试点建设的通知》我县被列入试点单位。根据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晋林场函[2014]81号《关于建立完善全省森林管护GPS巡检系统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各单位要在省林管局与两大通信公司签署的《森林管护GPS巡检系统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具体的合作合同。由于省联通公司系统研发未完成,只能同省移动公司及下属的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的论证意见

由于森林巡检定位系统由中国移动山西移动分公司根据全省管护员巡山特性统一开发研究的专用系统,已在全省其他县、市投入使用,效果良好,根据市林业局统一部署,全市森林管护人员应建立统一平台,我单位拟选用晋中移动分公司作为供应商。

七、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东顺城街3号

八、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九、公示期限: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采购代理机构: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新城西九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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