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三人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发改审[2014]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223m2,四层,框架结构
2.3预算评审价:1136.16万元;
2.4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FN****************97 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 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1.下载时间 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下载地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要按照阜办发(2013)64号文件要求参加中标约谈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10%。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本工程预算价:1136.16万元,最高控制价:1028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招标人预留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基础工程量完成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10%;
2、主体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2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2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日内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支付至审定总价款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七日内结清余款(扣除5%的质保金)(以上付款不计息);
6、质保期满,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质保金。
八、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2、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建信造价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224400 邮 编:
联 系 人:邱院长 联 系 人: 吴浪
电 话:151*****126 电 话: 138*****8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 年 1 月 19 日
附: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2、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原件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照资信标材料进行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登录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工作。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指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审材料,下同)与资信标袋内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项规定
项目部成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2、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以下两种方法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90%, 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2值保持不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2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说明:
①.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 以k、Q1、Q2、K1、K2均为百分数,其分子取值均为整数。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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