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单价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单价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单价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中卫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5日22:0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工作人员邮箱发送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玮
项目联系电话135*****086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雍玮135*****0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卫市鼓楼西街
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莉152*****553
附件:
附件1报名表.xlsx
附件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项目概况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单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工作人员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2第052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单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单价采购项目(二次)

液氧

详见谈判文件

******.00

本项目报单价,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充装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原件);(4)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具有良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承诺具有依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依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应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工作人员邮箱发送

方式:工作人员邮箱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雍玮135*****086         

联系方式:中卫市鼓楼西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联系方式:冯莉152*****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玮

电 话:  135*****0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液氧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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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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