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书编号:DGZCG-[2014]18号 报送时间2014年12月31日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关羊市街路西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军平 03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 ********

采购内容:1、彩色多普勒超声;2、经颅多普勒;3、十二导心电图机;4、超声骨密度仪;5、全自动生化仪;6、医用灭菌器;7、麻醉机;8、多参数监护仪;9、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10、注射器毁形器;11、半自动生化仪;12、血红蛋白仪;13、三分类血球计数仪。

供货安装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卫生局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生产及验收规范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授权书;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申请人为经销商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除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 1月20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旭彤 0311-********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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