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招租公告

门面房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一批空置门面房,位于永乐大道西段北侧(原社保中心一楼大门东共7间),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招租商业门面位于永乐大道西段北侧(原社保中心一楼大门东共7间),面积262.15平方米,招租控制价:*****元/年。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年租金较第一年递增5%,第三年租金较第二年递增5%。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2.本招租商业门面禁止从事国家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经营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三、投标事宜

    1.投标方可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8日查询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招租公告”,下载或索取《商业门面投标报价表》《投标承诺书》等。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868

    2.本次招租投标保证金为*****元。投标方须于 2022年?8月18日17:00前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或现金缴纳,招租方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后作为投标方现场报名凭证,出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商业门面租金竞价,若竞拍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拍不成功现场退回。

    户名:平舆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平舆县农行

    账号:166*****040******,备注:写明住建局收(门面房租赁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方提供下列文件

①保证金收据

②投标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投标方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第一次报价表

④投标承诺书

4.竞价程序:采取多轮竞价方式,现场报价最高者中标。

中标方确定后,需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中标方未按《成交确认书》要求按时与招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租方有权选择租金报价次高者中标,依此类推。

5.竞价须知: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自动成为承租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签订租赁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承租候选人若放弃承租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承租候选人均放弃承租权,该标的重新招租。承租候选人放弃承租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国有资产租赁项目的交易。 ????

6.?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请于2022年8月18日17:00之前缴纳并到平舆县住建局三楼办公室 报名。

7.竞价事宜

竞价时间:2022年8月20日

竞价地点:县住建局

四、相关风险说明

1.改造租赁物的风险

招租方与中标方签订《门面出租协议》后,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其投资改造费用和合同到期恢复租赁物原状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提前解除合同的风险

招租方与中标方签订《门面出租协议》后,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承租方应无条件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腾退,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收取,因提前解除合同并腾退门面导致承租方各类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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