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局教育均衡发展装备(校园监控、电脑及实物展台)一次招标公告

文教局教育均衡发展装备(校园监控、电脑及实物展台)一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的委托,对其所需2014年教育均衡发展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教育均衡发展装备项目(校园监控、电脑及实物展台)

2.项目编号:0773-1440GJL00269/21-1(校园监控)、0773-1440GJL00269/22-2(电脑及实物展台)

3.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包 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供货期

付款方式

第一包

校园监控

62.0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第二包

电脑及实物展台

90.00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参加二个合同包的投标,则必须按合同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不可兼中兼得。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包号

一包

二包

金额

0.6万元

0.9万元

八、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联系人:刘丹

电话:****-********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系人:闫琦

电话:****-******** 2015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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