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资产电子招标公告

部分资产电子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矩阵灯接线箱等六批报废资产

项目编号

SW*******

评估(价格认定)机构、评估(价格认定)报告编号

委托方定价

转让参考价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清单及
描述

1、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参考价

备 注

标的1

报废矩阵灯接线箱等

1

3元/kg

1、本次交易标的为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不保证主体和附件完整。竞价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所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充分考虑买受后的风险,谨慎考虑、慎重竞价。

2、上述资产实际数量以移交时现场指定地点称重计量为准,计量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上述资产不得在现场进行整理,必须由中标单位运走后自行处理。

标的2

报废草坪灯灯罩地埋灯线形灯等

1

4元/kg

标的3

报废电缆

1

15元/kg

标的4

报废PE管

1

3.5元/kg

标的5

报废LED地砖灯电子镇流器四孔管等

1

1.5元/kg

标的6

报废灯杆、光纤花柱底座

1

0.7元/kg

注:上述资产均已报废,且存放于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428号照明管理处仓库门卫(宝菱重工对面),运输成本较大。

2、资产照片

标的1照片(共3张):






标的2照片(共6张):












标的3照片(共1张):


标的4照片(共1张):


标的5照片(共5张):










标的6照片(共2张):




3、标的描述

上述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不保证主体和附件完整,竞价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所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充分考虑买受后的风险,谨慎考虑、慎重竞价。

咨询展示时间

1、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9:00前。
2、展示时间:本所另行通知。
3、标的展示: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428号照明管理处仓库门卫(宝菱重工对面)。

竞价时间及方式

1、竞价时间:2014年12月30日9:00起(按标的顺序依次进行)。

2、竞价方式:通过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网电子竞价系统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自由竞价时间15分钟,延时竞价时间1分钟。

竞买人资格条件及

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必须为我所注册竞买人会员及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推荐的非注册竞买人。注册竞买人会员参与项目时,其会员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推荐的非注册竞买人参与项目时,须按以下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非注册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1小时前,自行将交易保证金1万元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常州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交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1409)。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本所不受理解款事项。
2、非注册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1小时前,凭保证金缴纳凭证并持有效证件,到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大厦B座1302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应接受网络电子竞价培训。
3、非注册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颁发的相关证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执行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在报名登记表中予以说明,并附授权委托文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保证金交纳凭证;
(4)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推荐函原件。

成交确认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当日至本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价款支付方式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当日向本所付清标的物成交款和竞价佣金(佣金按竞价成交价的5%收取),每个标的物成交款按5万元预付,待实际交接后的次日(节假日顺延)按《资产交割书》所载实际数量结算,多退少补。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标的提取完毕,并经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查验同意后无息退还。买受人为注册竞买人会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会员保证金。

标的物交割及提取

1、办理交付手续时间:因标的交割时需要现场称重计量,故标的具体交付提取时间由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与买受人联系确定。
2、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及本所出具的收款凭证与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如买受人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买受人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标的清单》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标的物交割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如异议不成立,买受人拒绝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后,买受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买受人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履约保证金,则买受人还应另行支付。
5、买受人负责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在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在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严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买受人在全过程作业与管理中必须把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以防止出现人、财、物、环境保护等各类安全事故。
(2)各种特种作业(电工、气焊、点焊、铲车、起重、吊装、压力容器、危险品作业、高空作业等)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作业;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防护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规范。
(3)买受人、拆除作业人、搬运作业人、运输作业人等需动火(各种明火)、作业 的(气焊、点焊等)需经当地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用。
(4)买受人不得损坏不在交易范围内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标的搬迁后必须修复,恢复原样)。
6、买受人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本所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标的物交割争议处理办法

对于交割引起的争议处理,交易双方应按下述办法予以解决:

1、交易公告未对项目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 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如不符标的评估(认定,下同)价格小于全部标的评估总价5%(含)的,不对成交款及交易佣金作任何调整,买受人不得要求退标;如不符标的评估价占比大于5%但小于20%(含),或虽大于20%但委托方、买受人均同意进行交割的,由转让方按下述补偿价差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对买受人予以补偿,本所退还相应的交易佣金,买受人不得要求退标或其他损失赔偿。委托方补偿后可收回不符标的;不符标的评估价格占比大于20%,且委托方、买受方有一方不同意交割的,委托方收回标的,本所退还交易佣金、成交款,委托方、本所不承担其它责任。

补偿价差计算公式为:

(不符标的评估价÷全部标的评估总价)×成交总价

佣金退付计算公式为:

不符标的成交价×佣金收取比例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买受人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本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买受人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特别事项说明

1、竞买人一旦参与标的竞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期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或者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交接、提取手续等,不按照《标的物交割争议处理办法》解决标的物交割争议的均视为违约,买受人应承担与其交付的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买受人所交付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少违约金金额,如由于买受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则买受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存在违约情况超过5个工作日时,视为自动放弃该标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注册会员参与项目时,应严格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废旧资产竞价交易办法》、《常州产权交易所废旧资产注册竞买人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条款处理。
4、买受人提取标的,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将对其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列入考核。
5、买受人提取标的完毕并经资产占有单位(委托方)服务评价后,须将《资产交割书》及《注册会员评价表》交至本所,否则本所将暂停其注册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本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

********

常州产权交易所

201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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