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高路商务走廊地道日常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杨高路商务走廊地道日常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杨高路商务走廊地道日常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1084
项目名称:杨高路商务走廊地道日常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1522-W*****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杨高路商务走廊地道日常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1项目背景:
本项目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道运中心负责养护招标,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杨高路地道等设施的运营和养护工作。招标完成后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道运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综合养护合同。
1.2项目主要内容:本招标项目包括杨高路地道、蓝村路及桃林路人行天桥、花木路人行地道等设施的运营和养护工作。其中:
日常养护:养护范围内的养护维修及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设施结构维护、日常保洁、运行管理、机电系统维护等内容。经常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托底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防汛防台(含抢险物资);设施(如防撞水箱、反光标志等设施)被盗及意外损失修复;综合整治、清理土方污染、飞车垃圾、清理黑色广告;保险以及重大活动及各类创建活动;窨井盖托底管理、投诉处理及三八线整治;应急保障及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等。
水电费项目包括: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用水。
本综合养护项目的设施均按现状,如存在设施缺损等问题的修复经费,由中标企业在养护经费中列支解决。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7个月(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遇政策变动或采购预算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期限,乙方无条件服从安排。)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4.2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2年8月26日10:00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业路399号;联系人:张小俊;联系电话:181*****002。踏勘期间,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72小时核酸阴性绿码才能进入现场。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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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日常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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