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一、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公节组[2021]1号)》、《关于印发“十四五”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辽机管[2021]75号)》、《沈阳市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公共机构在实现国家“双碳”远景目标过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针对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供暖实际能耗情况,结合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意见,拟以能源托管的方式开展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供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目前,本项目已经能源审计机构对技术方案、成本投入、基准能耗、预计节能量进行评估,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并由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确定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
二、 项目概述:
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清街道太平山村,院内建有办公主楼、犬舍、宿舍楼、兽医楼等建筑,占地面积315.88 亩,总建筑面积8600平米,供暖面积约7500平米。
2015年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竣工投入使用,现有2台720kW直热式电锅炉提供冬季供暖;供暖时间24小时,供暖季151天,采暖管线采用直埋敷设,距离较长,“跑、冒、滴、漏”现象比较严重,管网热损失较大,并且电锅炉使用时间较长,部分加热元件老化损坏,热效率下降,导致电能消耗及维护成本逐年增加。
根据能源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2020年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购入电力178万kWh,电费为108.50万元,其中供暖消耗占比达81.76%,电费为88.71万元。
三、改造方案
由中标单位(以下称“综合能源公司”)自行出资按以下要求进行节能改造:新建空气源热泵+电锅炉供暖系统;主楼单独一套系统,犬舍侧单独一套系统,两套系统独立运行;以空气源热泵为主,在极寒天气下当空气源热泵运行效果不佳时开启电锅炉。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设备数量为空气源热泵6台,300kW电锅炉2台,设备占地面积70㎡。具体设备明细、技术要求详见下表。
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改造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装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安全行业及辽宁省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改造设备明细表:
(一)主楼采暖热源系统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性能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50匹) | KFDLN-200/IIMR2N1D1 | QR=160kW,PR=44kW (标准工况) | 1台 | |
2. | 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25匹) | KFDLN-100/IIMR3N1A1 | QR=80kW,PR=21.7kW (标准工况) | 2台 | |
3. | 云服务系统 | 公司自有软件平台 | 云端实时监测电量、热量等参数 | 1套 | |
4. | 电锅炉 | 常压电锅炉 | 300kW | 1台 | |
5. | 储热水箱 | 不锈钢水箱 | 容积为37.5m³,规格为5(长)m*3(宽)m*2.5m(高),保温为50mm聚氨酯发泡,外壳为0.5mm彩钢板 | 1台 | |
6. | 储热循环泵 | 管道循环泵 | Q=29m³/h;H=15米;N=1.5kW; | 2台 | 一用一备 |
7. | 采暖侧循环泵 | 管道循环泵 | Q=50m3/hH=30m N=7.5kW | 2台 | 一用一备 |
8. | 板式换热器 | BRM0.15-9 | 换热功率184kW | 1台 | |
9. | 螺旋除污器 | DN100 | 采暖水侧 | 1台 | |
10. | 稳压罐 | φ500 | V=300L | 1台 | |
11. | 补水泵 | ISG40/125-1.1 | Q=3m3/hH=20m N=1.1kW | 2台 | |
12. | 补水水箱 | 1m³ | | 1套 | |
13. | 全自动软水器 | 1.5m³/h | φ250*1200单阀单罐 | 1套 | |
14. | 水泵配电工程 | | | 1项 | |
15. | 空气源主机配电工程 | | | 1项 | |
16. | 设备基础 | | | 1项 | 架高0.6米 |
17. | 系统清洗费用 | | | 1项 | |
18. | 配电自控线缆 | 包括电缆、铜接头、控制线等, 按变压器距离能源站距离30米计算 | 1项 | |
19. | 机房安装 | 包含管道、阀门、保温等主材及辅材 | 1套 | |
20. | 原有设备拆除 | 锅炉房内电锅炉、水泵、水箱拆除 | 1套 | 拆除后的设备产权仍归招标人所有 |
(二)辅楼采暖热源系统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性能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50匹) | KFDLN-200/IIMR2N1D1 | QR=160kW,PR=44kW (标准工况) | 3台 | |
2. | 云服务系统 | 公司自有软件平台 | 云端实时监测电量、热量等参数 | 1套 | |
3. | 电锅炉 | 常压电锅炉 | 300kW | 1台 | |
4. | 储热水箱 | 不锈钢水箱 | 容积为60m³,规格为6(长)m*4(宽)m*2.5m(高),保温为50mm聚氨酯发泡,外壳为0.5mm彩钢板 | 1台 | |
5. | 储热循环泵 | 管道循环泵 | Q=33m³/h;H=15米;N=3kW; | 2台 | 一用一备 |
6. | 采暖侧循环泵 | ISG100/150-11 | Q=85m3/hH=30m N=11kW | 2台 | 一用一备 |
7. | 板式换热器 | BRM0.15-10 | 换热功率210kW | 1台 | |
8. | 螺旋除污器 | DN125 | 采暖水侧 | 1台 | |
9. | 稳压罐 | φ500 | V=300L | 1台 | |
10. | 补水泵 | ISG40/125-1.1 | Q=3m3/hH=20m N=1.1kW | 2台 | |
11. | 补水水箱 | 1.5m³ | | 1套 | |
12. | 全自动软水器 | 1.5m³/h | φ250*1200 单阀单罐 | 1套 | |
13. | 水泵配电工程 | | | 1项 | |
14. | 空气源主机配电工程 | | | 1项 | |
15. | 设备基础 | | | 1项 | 架高0.6米 |
16. | 系统清洗 | | | 1项 | |
17. | 配电自控线缆 | 包括电缆、铜接头、控制线、排管沟等 按变压器距离能源站距离370米计算 | 1项 | |
18. | 机房安装 | 包含管道、阀门、保温等主材及辅材 | 1套 | |
19. | 简易彩钢房 | 建筑面积54m2,长9m,宽6m,高度3.5米 | 1座 | |
注:系统为380V、50Hz三相四线制电源,系统最大配电功率为260+400kW,原变电所变压器为1600+1000kVA,无需增容。
四、改造效果
改造后须保证采暖用电量不高于90万kWh/年,年节约电力不少于50万kWh,折合节约电费不少于13.71万元/年,10年累计节约电费不少于137.1万元。
五、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该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托管金额预算:75万元/年,合计750万元。
综合能源公司对供热系统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招标人(以下称“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合同期10年,合同期内,由综合能源公司负责保障供暖系统达标运营及成本费用;包括系统电费、维修保养费用及税金,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综合能源公司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能源托管收费方式
(一)托管费用:托管期内按照中标价格及合同约定,用能单位每年向综合能源公司支付用能费用;
(二)托管期内综合能源公司负责保障供暖系统达标运营及成本费用;包括系统电费、维修保养费用及税金;
(三)合同有效期内,遇能源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双方协商后执行;
(四)每年10月1日前,经用能单位验收合格,收到综合能源公司提供的发票后支付等额费用。
七、履约期限
(一)项目建设改造期:2022年供暖期前;
(二)托管期限:十个供暖期,自2022年供暖期开始,至2031年供暖期结束;
(三)项目托管期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八、设施维护管理
(一)在供热期间,供热系统运行正常状况下,供热单位应保障室内温度满足地区规范或双方协商;
(二)供热单位应当对其投资界面内的供热设施定期进行清洗、维修、养护,保证安全运行,维修人员应掌握采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供热期间,对供热报修请求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理,对投资界面内的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八小时以上的,应当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四)投资界面内的供热设施跑、冒、滴、漏的,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其它投资界面内的供热设施报修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约定处理时间,并在2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对故障迅速进行调查分晰,查明原因后立即处理,直至故障排除,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九、其它要求:
(一)为满足系统正常运行,如设备匹配有其他调整,需增加清单外的设备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另行增加合同额。
(二)托管期内,建筑物室内供暖温度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标准。
(三)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招标人单位财产,保守招标人单位商业秘密,服从招标人管理。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应负责赔偿。
(四)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各级部门对已完成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审计和监督工作。
(五)中标人在托管期内须严格按照最新的国家、省、市、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中的要求开展工作。招标人将设立巡查组检查和监督各中标人对合同内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中标人提供服务内容等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随意更改或增加合同内容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意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中标人还未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未履行服务由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或按照评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名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完成剩余部分服务。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公节组[2021]1号文中相关规定验收。
验收程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修期:无
(六)合同款支付方式:
1.托管期内按年度分十次支付,每年10月1日前,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支付等额费用。
2.本合同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价,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内容为准。
(七)完成地点: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清街道太平山村)
(八)完成时间:项目建设改造期:2022年供暖期前;托管期限:十个供暖期,自2022年供暖期开始,至2031年供暖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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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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