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铜尾矿综合利用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铜尾矿综合利用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183-JCQZZH

本招标项目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铜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铜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1.2、建设单位: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甘肃省金昌市

1.4、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铁粉压块27.61万吨/年(铁品位~87.31%),ZnO粉3.41万吨/年(锌品位~52%),年处理铜尾矿80万吨,含水率为10%,折合干基量为72万吨/年。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总投概算:项目总投资10908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641.62万元,安装工程费9717.34万元,其余为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内容为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铜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监理;

以上建设内容的监理设一个标段,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以上工程内容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计划服务总工期:15个月。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适用本工程的规范及标准。

3、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业监理人员相应监理上岗证。

3.2、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5日内,每天上午0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或登录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站www.gansubidding.com以在线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王龙 136*****653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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