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东段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街东段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萝北县团结粮库有限责任公司街东段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萝北县团结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萝北县团结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建设道路6837平方米,路宽10米
2.3计划工期:2015年5月1日计划开工,2015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现行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项目经理本人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信用评价手册、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第二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萝北县团结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陶鹤
电 话:138*****65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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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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