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第一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延安市安塞区第一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22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有序、顺利进行,按照《延安市安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延安市安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成立安塞区第一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按时段高质量完成政策宣传、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确定公示、报名注册等工作,圆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任务。

三、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安塞城区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解决户籍在学区范围内,但不在城区幼儿园就读,要求回城就读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优抚对象等,以招生办核查的信息为准。)

四、招生范围

南至福源小区B区(含B区)、金明美地小区(含本小区),东至漩水湾,北至百货公司巷沿主干道向东延伸至党校山以南,向西延伸至环城路以南

五、招生办法及流程

招生入学工作采取分类网上登记网上录取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8月16日--8月18日)

由城区各幼儿园负责,向在园大班适龄儿童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备查。确保每一名适龄幼儿家长知晓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第二阶段:申请登记(8月19日-8月21日)

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按批次依次录取并提供资料以备审查。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9日上午八点至8月20日下午四点前按照方案要求到学校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后领取报名条,于8月19日上午八点至8月21日下午六点前,登录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ansai.gov.cn/),点击安塞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进入相关页面进行注册。学生进入系统需填报完整的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适龄儿童限报城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要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儿童信息;(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儿童的“全家福”彩照;(4)上传适龄儿童二寸彩照。如果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校的入学资格。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

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2)提供住房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

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2)住房证明材料:①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或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提供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等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第三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2)有户无房的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无户有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

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学校只负责资格审查和信息登记,但不发放报名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第三阶段:信息核查:(8月22日至8月23日)

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我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产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学校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再由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如果学生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入学新生监护人负责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第四阶段:确定入学(8月24日—8月26日)。

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经区教体局复审,报安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我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学籍注册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性别、户籍、家庭住址(需与房产证标注一致)、毕业学校、招生对象细化分类等,并加盖区招生办和学校公章,全面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五阶段:入学报名(8月28日):凡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8日上午9:00-11:00在学校醒目位置处查询分班结果,并到对应班级办理入学登记,建立入学档案,逾期不予补报。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必须提供真实、充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校的入学资格。

2.严控操作程序。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因个人未按照入学的各项流程而导致无法正常录取,后果自负。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财物请托,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不信谣、不传谣。家长可在学校发布的公告和教体局公布的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时刻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切记不要轻信社会谣言。

5.讲大局、有次序。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户籍、房产、学区等条件有序进行,学生录取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严格按照时间段按时登记、注册,无需提前排队,避免扎堆拥挤。

6.严格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家长在进入校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安保人员统一指挥,主动测量体温(发热、咳嗽者禁止进入校园),并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

七、学校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石老师 137*****693

监督举报电话:0911-*******


延安市安塞区第一小学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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